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十九大以来的五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这是对过去5年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程和成就的客观评价。从以往几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对过去5年工作的总结评价来看,党的二十大对过去5年工作的评价是非常有特点的,“两个极不”准确地勾画了过去5年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显著特征。
第一,关于“极不寻常”。这主要强调5年来我们走过的历程。党的十九大以来的5年,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遭逢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的叠加碰撞。这样的国内国际大背景,决定了这5年我们肩负的使命任务是极其艰巨繁重的,面临的复杂严峻局面是超乎寻常的。一方面,我们必须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勇于战胜各种重大风险挑战,坚定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不被迟滞甚至中断。现在看,这两方面我们都做到了,但过程充满艰辛。5年来,巨大风险挑战接踵而至,不仅有风高浪急,更有惊涛骇浪。比如,从2018年春开始美国单方面挑起的贸易摩擦,到2019年香港发生的“修例风波”,2020年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中印边境冲突,再到2022年春发生的乌克兰危机,以及几年来西方势力在很多领域制造的一系列事端,特别是美国国会领导人窜访我国台湾引发的台海局势紧张,等等。这些风险挑战一个接一个,哪一仗都不好打,哪一仗打不好都会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中央对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挑战早有预料、早作准备。党的十九大就明确提出要打好三大攻坚战,并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提醒全党必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问题,强调面对风险挑战,面对来自外部的各种遏制打压,我们要保持定力,骨头要硬,腰杆子要挺直,决不能腿肚子发软,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问题上必须寸步不让。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沉着应对、迎难而上,攻克了一道又一道难关,战胜了一个接一个重大挑战,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力维护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大势。
第二个“务必”,强调的是“谦虚谨慎、艰苦奋斗”。 这是对毛泽东提出的“两个务必”的继承。1949年3月,我们党在西柏坡召开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要求全党在胜利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夺取全国政权后要经受住执政的考验,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70多年来,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自觉践行“两个务必”,经受住了取得全国政权和长期执政过程中各种糖衣炮弹的诱惑和困难风险的考验,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重申全党“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就是要激励全党同志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经受住“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第三个“务必”,强调的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这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重要经验,也是夺取新时代新征程新的伟大胜利的法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发生了变化。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高瞻远瞩,在主持起草党的十八大报告时就提出,全党同志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向全党发出了敢于斗争的强烈信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强调“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任何贪图享受、消极懈怠、回避矛盾的思想和行为都是错误的”。新时代10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和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充分证明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远见卓识。在新的征程上,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随时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特别是要有效防范化解可能迟滞甚至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重大风险。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作为“三个务必”的一个重要内容提出来,就是要激励全党全社会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依靠顽强斗争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完全可以相信,新时代的“三个务必”,必将如历史上的“两个务必”那样,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重要引领作用,也必将成为新时代党的作风的鲜明标识。